发布日期:2024-02-20 来源: 本站 阅读量( )
1)建筑物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不再区分单层建筑和多层建筑。 (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坡屋顶 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4)场馆看台 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应计算1/2面积。 地下室外墙结构不包括找平层、防水(潮)层、保护墙等。 (6)出入口 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出入口坡道建筑面积计算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顶盖;二是有侧墙。 计算建筑面积时,有顶盖的部位按外墙(侧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顶盖的部位,即使有侧墙,也不计算建筑面积。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