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添加收藏

您好! 欢迎来到重庆闻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微博
扫码关注官方微博
微信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电话:023-749-6683

您的位置: 主页 > 重庆闻海建筑装饰资讯 > 技术资讯
重庆闻海建筑装饰资讯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技术资讯
技术资讯

通过对不诚信企业限制贷款、限制投资等方式

发布日期:2024-01-22 来源: 本站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法治沈阳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纠纷和服务法治社会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市建筑行业有序发展,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20年至2022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调研,形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

市法院副院长陈青介绍,白皮书总结回顾三年来该类案件审判工作总体情况,针对审判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炼纠纷成因,明确裁判规则,精准回应行业需求和社会关切,提出化解矛盾的对策与建议,从而更好地发挥法治对市场经济的服务保障作用,为沈阳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以司法保障助力沈阳乃至辽宁高质量发展。

案件审理总体情况

两级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收结案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两级法院共受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15141件,审结10085件,其中市法院共受理3073件,审结2562件。三年间两级法院的收结案数平均增幅达35%。

沈阳中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收结案情况

通过对司法数据的分析和对比,相关案件争议呈现出焦点多、诉争标的额大、证据冗杂、司法鉴定依赖度较高、导致案件审理周期较长等特点。

案件多发原因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以及建筑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

一是客观因素导致纠纷增加,包括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

二是建筑法律、行政法规的执行力度还需进一步提升,仍存在违法违规招投标、订立黑白合同、借用施工资质、工程转包及违法分包、单位印章使用不规范、工程价款结算不规范等共性问题。

三是建设工程环节多、周期长的特点易产生争议因素。

四是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实际施工人、农民工等法律常识缺失、证据意识薄弱使得维权难度增大。

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问题

总结剖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情况,归纳出司法实践中涉合同主体、特定费用、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价款结算、工程质量和合同僵局的先行裁判等六个方面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

针对以上重点问题,结合沈阳地区的行业特点,整理裁判思路,提炼裁判规则:

针对建筑行业实际施工人认定标准不清,诉讼相对人模糊的涉合同主体问题,明确实际施工人主体地位认定以及在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借用资质等不同情形下主张权利的法律适用问题。

针对建设工程纠纷产生后争议较多的特定费用负担、承包方优先受偿权行使、工程价款结算的确认、工程质量问题的认定等难点问题,明确裁判规则及法律适用标准。

为破解因合同陷入僵局导致的工程“停缓建”、社会资源浪费问题,确立了合同僵局下的先行裁判原则,以创新裁判理念总结出司法审判破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僵局的实践方法,推动“停缓建”工程复工复产,为改善国计民生、促进社会稳定贡献司法力量,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构建法治环境、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是加强诉源治理,前端化解矛盾。完善行业前端风险预防、纠纷化解机制,发挥住建行业协会应有的预防和化解行业纠纷作用,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多方面吸收多元化人才,设置专业化品牌调解室,与各类调解组织广泛对接,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作用,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

二是推动诉前评估,提高解纷时效。探索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前委托鉴定工作,促进建设工程纠纷实质化解决在诉前,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引导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确定工程造价评估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机构,设置违约责任条款,确保发生纠纷后能够按照合同约定顺利开展评估鉴定。

三是招标分类施策,完善模拟清单。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具有独特优势的模拟清单招标正在被越来越多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所选择。在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应注意尽可能完善初步设计图,模拟出较为完整、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编制合理的单价,同时对于模拟清单的错漏责任及调整方法、工程变更情形下的工期顺延以及价差的调整幅度和方法等方面也要有明确的约定,以避免采用模拟清单招标的风险和纠纷。

四是加强造价管理,规范工程结算。承、发包双方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范工程结算条款,对于工程计价方式和计价依据、工程价款调整、索赔和奖励事项、竣工结算审核、工程价款拨付、价款争议解决方式等工程造价事项作出明确约定,最大程度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对于涉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是否将财政审计作为结算依据。如双方约定将财政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应当建立承、发包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机制,并且对于具体的审计机关名称、审计启动程序、双方配合审计工作的权利义务及发包人向审计机构提交审计资料的期限等方面也应有明确的约定,从而提高承包人对财政审计结果的认可度,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五是促进府院联动,完善行业体系。建立健全审判部门与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联动机制,推动建设一体化信息公示平台和社会信用平台,持续深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加强与政府机构之间信息沟通。通过对不诚信企业限制贷款、限制投资等方式,规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诚实守信。加强对建筑业的行政监管,合理控制工程的进度与工程款的实际拨放。充分发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作用,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要求、监管标准、监管措施和责任,从制度上解决预售资金未进入监管账户或被挪用等问题,从而减少工程欠款和工程停工的发生。

六是开展普法宣传,有效防范风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人数众多,影响范围也较为广泛,可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专业化优势,针对审判实践中的问题到企业或者行业协会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以本地区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为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承包人生产经营、权益维护提供法律指导,引导企业开展员工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推动建筑行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市法院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省法院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部署,锚定“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工作目标,加强府院联动,强化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努力提高建设工程案件司法裁判水平,促进建筑行业平稳有序发展,为沈阳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

原标题:《促进建筑行业有序发展 沈阳中院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

阅读原文